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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商标与商号的各种冲突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43:17
  • 摘要

    (一)商号被恶意注册为商标如何解决(二)商标被恶意登记为商号如何解决(三)商标与商号善意的冲突如何解决(四)驰名商标被注册为商号如何解决(五)如何预防商标与商号发生冲突

  • 正是商号分散的注册体制破坏了商号的全国唯一性,使其区别功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也造成了商标和商号冲突的根源。商标与商号作为同根兄弟本来就不应该被分开,现在的体制却造成兄弟的不和。针对这个问题,法学专家们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探讨。本人认为解决冲突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为什么不会在同一类商品上出现相同的商标,是因为由商标局进行了统一的检索,这种检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保证这个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的唯一性。商号被恶意使用,主要问题是不能保证全国的唯一性,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将商号和商标一样进行全国统一检索就可以了。现在很多省的所有企业的工商基本资料都是可以通过网络公开检索的,只要将各个省的资料统一放进数据库内,这样全国就可以实现统一检索,就能保证商号在全国的唯一性。剩下的工作就是将工商登记的商号和商标局的商标名称统一检索的问题,这在技术上没有任何的阻碍。其实商标局和工商局本来就是一个单位,工商局是商标局的直接主管,又不存在各利益单位的关系协调问题,工商局只要将商标的数据和工商注册的商号这两个资料库放到一起检索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如何解决商标与商号的各种冲突图
  • 法律冲突的解决不是本书要探讨的。对于现实的冲突问题,我们不能等待法律的完善,而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积极地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路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看,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简化使用企业名称,经营相同的产品;二是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或者服务。

  • (一)商号被恶意注册为商标如何解决

  • 烟台龙茂制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茂制鞋)是1988年批准注册的合资企业,1991年注册了“沃利斯”商标,经过十余年的经营推广,产品销售遍布山东省及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沃利斯”皮鞋也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称号。烟台芝景盛龙皮鞋厂(下称盛龙皮鞋)成立于1995年,该公司于1996年以“龙茂”申请商标并获得注册。2001年6月,龙茂制鞋对“龙茂”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龙茂制鞋对盛龙皮鞋注册的“龙茂”商标所提撤销理由成立,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盛龙皮鞋对此裁定不服,向北京市法院起诉。经过市中级法院一审、市高级法院终审,一致认为:龙茂制鞋的“龙茂”字号由于其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特别在山东省已成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字号。消费者在市场上看到冠以“龙茂”商标的皮鞋很容易联想到该品牌的鞋与龙茂制鞋之间存在某种联系,甚至误认就是龙茂制鞋生产或者经销的,从而导致误认误购,损害龙茂制鞋的利益,因此,争议商标侵害了龙茂制鞋现有的企业字号权,已构成现行商标法第31条所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行为。本案终审结果是盛龙皮鞋注册的“龙茂”商标被撤销。

  • 如果自己的商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根据不同过程有多种解决方式。如果该商标还在申请过程中,商号所有人可以在初步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获得注册,在5年内可以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自己的商号被他人恶意注册为商标,法律上给予的救济途径很多,一般都可以获得解决,所以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商号权。

  • (二)商标被恶意登记为商号如何解决

  • 将知名商标名作为自己的商号,这是傍名牌的主要形式之一,这种行为会对知名商标构成严重的危害。对于此类现象多部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处理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第5条明确指出:“前条所指混淆主要包括:……(二)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 尽管上述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商标被恶意注册为商号解决起来仍然很困难,一般只有在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才容易得到解决。即使是驰名商标,想要撤销别人的商号实际程序仍将是非常困难。如果商标和商号由两个省的企业分别拥有,那么还需要国家工商局来协调,最后的结果几乎无法期待。所以实践中发生最多的是将有名的商标注册为商号,绝大多数情况下,拥有商标的企业对于这种行为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 (三)商标与商号善意的冲突如何解决

  • 原告刘xx诉称:我于1996年开始经营济南市中老乡村餐馆,并于1998年获得“老乡村”服务商标。被告设立的老乡村酒店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给原告的经营带来严重影响,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被告辩称:我公司下属的老乡村酒店,于1997年7月10日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我公司注册时,原告的商标权根本不存在。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1997年申请注册“老乡村”服务商标,1998年获得商标权,被告老乡村酒店于1997年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经营范围为餐饮、烟酒零售。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注册的“老乡村”服务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为1998年10月7日,而被告设立的老乡村酒店早在1997年7月10日便依法成立,且仅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老乡村”字号。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欠当,与法律、相关政策规定的精神相悖,依照商标法第52条之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刘xx的诉讼请求。

  • 法律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在保护特定权利的同时,应当尊重和保护他人在先的各种民事权利,所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在本案中“老乡村”字号的注册早于“老乡村”商标权的取得,“老乡村”商号权相对于涉案的“老乡村”商标权来说,应当是在先权利。因此,被上诉人合法的商号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号。而且被上诉人又不存在突出使用字号、随便简化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不正当使用行为,因此,判定被上诉人不构成商标侵权。也就是商标权人对于善意注册的商号无权禁止使用。

  • (四)驰名商标被注册为商号如何解决

  • 纠缠两年多的美国星巴克(Starbucks)诉上海星巴克侵权案件基本尘埃落定。2005年最后一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美国Starbucks的服务类“STAR-BUCKS”及“星巴克”为驰名商标,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星巴克)构成对美国Starbucks的侵权,需赔偿美方50万元人民币,并更改企业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上海星巴克为沪上一家民营企业,1999年10月注册,并在2000年1月开出第一家门店,之后美国Starbucks打入上海,由于中文“星巴克”已经被注册,只以“Starbucks”英文品牌出现。2003年年底,美国Star-bucks状告上海星巴克商标侵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美国Starbucks的服务类“STAR-BUCKS”以及“星巴克”为驰名商标,美国Starbucks对“星巴克”文字在先使用,上海星巴克将“星巴克”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进行登记并在其分支机构上海星巴克分公司的企业名称中使用的行为,侵犯了美国Starbucks享有的服务类“STAR-BUCKS”以及“星巴克”驰名商标专用权,构成对美国Starbucks的不正当竞争。判决书要求上海星巴克停止侵犯美国Starbucks享有的“STAR-BUCKS"以及“星巴克”驰名商标专用权,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星巴克”文字,赔偿原告Starbucks50万元人民币。

  • 这个案子让人觉得奇怪,和上面的案子一样,也是商号登记在先,为什么上个案子被驳回,而这个案子不但要更改名称还要赔偿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星巴克”是驰名商标,尽管进入中国比上海的“星巴克”成立时间晚,但是“星巴克”在此之前早已经是世界驰名商标,上海“星巴克”的行为属于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的商品上突出使用,故而败诉。

  • 将知名的商标注册为商号是傍名牌的一种基本形式,商标与商号的两种登记体制,给了傍名牌者钻空子的机会。前面已经提到过,知名商标被注册为商号,有至少两种解决方式,一是行政途径;二是司法途径。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是行政途径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依据。如果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商号可以通过工商局来解决,要求撤销对方的商号;如果傍名牌者与知名商标权人不在一个省,还需要通过国家工商局来协调,所以相比之下,行政途径的解决方式,不如司法途径来得简单快捷,大多数商标权人一般会选择用司法途径来解决商标与商号的冲突问题。

  • (五)如何预防商标与商号发生冲突

  • 任何事情等到发生再去解决,成本总是很大,最好的方法是预防。我们怎样来预防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呢?

  • 1.如何防止商号被注册为商标

  • 这个比较简单,企业只要每隔2~3个月上国家商标局的官方网站,用自己的商号检索有没有注册商标的,一旦发现,立刻提起异议,那么他人就几乎没有可能将自己的商号注册为商标。

  • 2.如何防止商标被注册为商号

  • 比较管用的办法是将商号和商标统一,甚至有人提议将公司名称整体注册为商标,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握好商标和商号的取名,要有新意和创意,不要落俗套,极大程度地避免造成相同,这些都能起到部分预防的作用。但是要像防止将商号注册为商标那样达到完全制止在目前的法律体制下并不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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