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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避免禁忌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26:25
  • 摘要

    尊重出口地风俗习惯也是应特别注意的。一是文字禁忌。二是形象禁忌。三是颜色禁忌。

  • 虽然有些商标在国外注册法律上没有障碍,但在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上可能会面临消费者的抵触。例如:“白象”牌电池质量很好,但其在英语国家里却无人问津。厂家后来通过调查才发现,“白象”在英文中,含有“昂贵而无用的东西”、“沉重的包袱”的意思,造成消费者的厌恶心理。另外,南京长江电器集团公司的名牌商标“蝙蝠”也是如此。“蝙蝠”一词在汉语里有吉祥的寓意,但在有些国家却是不祥的象征。这种差异使名扬中华的“蝙蝠电器出口时备受冷落。据此情况,该公司改出口产品“蝙蝠”商标为“时花并及时到有关国家注册,使“时花”牌电扇常年销往西欧、美洲、非洲和东南亚的28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新的国际驰名商标,年出口创汇近1000万美元台湾、香港地区的企业在设计商标名称时都反复斟酌。首先将商标译成各种外国文字,并查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字典,直到在任何民族用语中都不会引起负面意义和联想,才最终确定下来。如台湾“Acer(宏基)公司”简洁明了,且富活跃、敏锐、聪明、锐利含义,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登记注册,不仅没有受到任何麻烦,而且因其易记易传而名扬世界。这种审慎的做法很值得我们的企业借鉴。

    国际商标避免禁忌图
  • 尊重出口地风俗习惯也是应特别注意的。只有商标不违反出口地区有关风俗习惯,才有利于打入目标市场。在设计商标时不注意外国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往往使自己的商标得不到国际注册。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适度考量世界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习惯、民族、种族等基本情况,防止在汉语译成外语的过程中产生歧义,发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现问题,则应及时改正。

  • 尊重外国文化风俗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要碰触国外的各种禁忌。主要是三种:

  • 一是文字禁忌。比如,“芳芳”的汉语拼音为“Fang",在汉语中是个比较优雅的词语,但在英语中它却有“毒牙”或“狼牙”的意思;在英语中,Cock(雄鸡)意味着下流,以“Cock”作为商标,影响不好。如果我国企业已经用“雄鸡”作为注册商标的,就不能直接翻译为“Cock”。二是形象禁忌。比如,中国人往往对菊花抱有美好的看法,“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日本将“菊花”视为皇室的象征,不接受以菊花的文字和图形作为注册商标;在法国,菊花被当成不吉祥的征兆;拉丁美洲人把菊花看做妖花,不允许采用菊花图形的商标注册。澳大利亚忌讳用兔的图形作为商标,因为兔是当地一害;在瑞典,喜鹊与巫术联系在一起,苏格兰人则认为喜鹊上门预示着死亡;在法国,“仙鹤”是蠢汉和淫妇的代称;伊斯兰教国家对Panda(熊猫)很反感,因为它长得和猪相像,而在伊斯兰教义中,猪是不洁的。狗在北非被视做不法。在中国一般将鹿看做是快乐、活泼、长寿的象征,但在巴西等地却是“同性恋”的俗称。郁金香是荷兰的国花,在土耳其是爱情的象征,但在法国人的眼里却是无情无义之物。

  • 三是颜色禁忌。比如,瑞典的国旗为蓝色,因此,禁止使用蓝色作为商标;阿拉伯国家禁忌黄色;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西方国家以白色象征纯洁,把黑色当做死亡;在马来西亚,绿色却和疾病有着不解之缘;法国人讨厌墨绿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却视蓝色为倒霉。在拉丁美洲国家,人们将紫色与死亡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商标设计或商品出口时,针对商标拟注册国或商品拟出口国的颜色禁忌,也是需要进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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