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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概念及内容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24:34
  • 摘要

    商标权是指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

  • 1.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的概念及内容图
  • 商标权是指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在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中,商标权通常可以理解为商标专用权,其他权利均可认为是通过专用权衍生出来的。

  • 2.商标权的内容

  • (1)专用权。商标权的专用权及范围主要体现在我国《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中:“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规定可以得知,商标权的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商标登记证书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该商标。这种权利主要包含了三个层面:①专有性:即这种权利是专有的,任何其他人不得使用。②有限性:即专用权的使用是有范围限制的,只能在核定的使用权范围内有效。就此,《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这说明超过核定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也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③确定性:商标一经注册,其注册时的标志便确定下来,商标的专用权只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2)禁止权。禁止权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任何未经其许可的第三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权利。《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权是商标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其注册商标,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这也是非常能体现驰名商标商业价值的部分。《商标法》第四十条对商标的许可使用作了详细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 (4)转让权。转让权指商标权人可通过签订转让协议,转让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权同许可权一样,是商标权人在商业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对商标权的转让作了具体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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