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和意义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和意义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8:09
  • 摘要

    形式审查的内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形式审查的意义,文中进行了详细介绍。

  •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书件后,必须对申请人名称、营业执照、商标标识、商品是否规范、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交纳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商标局正式受理,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做出不受理的决定,申请日期也不再保留。对于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并保留申请日期,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商标形式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缴纳几个方面。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和意义图
  • 一、申请人资格

  • 按商标法的规定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注册商标,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人才可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 二、申请书件齐备

  • 每份申请(即一个商标一类商品一份申请)书件都应当齐备,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书件是否符合要求。

  •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对于组织,申请人身份证明为《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组织合法成立的其他证明复印件;对于自然人,申请身份证或者其他任何能证明合法身份的证件复印件。这些证件应当表明其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 1.申请书件上商标标识的审查

  • 申请的商标标识应当清晰、尺寸大小符合要求,便于计算机及扫描仪等自动化设备进行处理,否则,如果商标标识不够清楚,一方面,可能会影响处理效果,另一方面,会影响将来注册后界定商标权的范围,因此,商标局可能不受理。

  • 2.文字及图形的内容是否规范

  • 商标标识所载的文字及图形应当仅仅是希望注册的并想取得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文字与图形。如果认为某些内容与商标构成有机的整体,希望与商标一并使用,可以做出必要的说明或者声明。过去在实际审查中,曾强制要求申请人对于表示商品质量、数量原料等特点的文字或者图形应当主动声明放弃,否则,商标局将给予驳回。而在目前的审查上,实行的是自愿声明的原则,只是对于商标中含有的不能或者不应当受到《商标法》保护的文字或者图形,行政执法或者司法机关将不予以保护。

  • 然而,形式审查,并不就商标本身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进行审查,那是后续实质审查的工作。

  • 3.申请人名称、主体资格及签署的审核

  • 首先,以自然人申请的,申请件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并且要加注身份证号码;其次,申请人的地址可以是申请时的实际住址,也可以不是身份证上所载的地址,这是考虑到我国身份证的有效期为20年,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人的实际住址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不一致的情况比较普遍,允许申请人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同比较合理;第三,申请书或者委托书上必须有本人签字,如盖私章,仍需本人签字。

  • 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申请件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公章,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完全相同,差一个字商标局都可能不受理。这样是便于商标局确认这些文件或公章都是出自于一个企业,保证申请文件的一致性。

  • 4.申请书件上商品的审查

  • 商标局按《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时应当按照商品国际分类(即《尼斯协定》)的类别,按照“一个商标一类商品一份申请”的原则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和交纳费用,同一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应当分别提出申请和交纳费用。如“长江”商标使用在衬衣与毛线上则由于“衬衣”属于25类,“毛线”属于23类,因此,申请人应当将“长江”商标作为两份申请向商标局递交申请和交纳费用,如果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通常也要按两份申请收取代理费用。

  • 商品名称是否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品名称相同或者是否是规范名称,不规范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商品说明书”并阐述商品的功能、作用、原料、消费对象或者其他特点,由商标局来决定此商品的归类,否则商标局可能不受理或者限期补正。三、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

  •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补正的,则商标局通知申请人在限期(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内容,则原申请日期仍然有效,否则,商标局不予受理。

  • (一)可以补正的申请书件的几种情况

  • 1.申请的商品不规范,即申请的商品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所载的商品名称不相同或不一致,则需改正。如商品不属《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上的商品,则需附加商品说明书。

  • 2.商标上载有外文,但未注明含义或者无含义的,需指明外文的含义或无含义;汉语拼音书写不准确的,又未加说明的,需改正或者注明。

  • 3.其他商标局认为应该补正的内容。

  • (二)补正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1.时效

  • 必须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间(30天)内补正,否则商标局不予受理。以当事人收到补正通知之次日起到送达补正之日止。

  • 2.要求

  • 必须严格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如果是商品的补正,不可增加商品,也不能换成其他无关商品,除非按商标局指定的要求改动商品,或者换成规范的商品。

  • 如果申请书件通过了形式审查,商标就转入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的实质审查阶段。

  • 四、商标形式审查的意义

  • 商标的形式审查虽不能就商标是否能注册做出结论,然而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商标形式审查关系到商标是谁申请,申请的商标内容,权利的范围和申请日期。由于商标权内容是由商标标识、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确立依据,而且,商标注册是按“谁先申请谁注册”的原则核准,这些都可能对日后的商标权归属、使用与保护产生重要影响。如果申请的商标并不是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或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并未包括自己希望得到保护的商品,则申请可能因此失去意义,并且白白损失费用。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