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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会想申请包含天坛公园祈殿剪影图的商标注册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6:02
  • 摘要

    作为天坛公园里最有代表性的建筑之一祈殿的造型与与汉字“京”的轮廓十分相像因而被北京市诸多组织机构、餐饮商、旅行社等用作自身标识的核心元素之一。首都商标服务业协会(P)欲将祈殿

  • 作为天坛公园最具代表性的建筑之一祈殿的形状与汉字北京的轮廓非常相似因此被北京的许多组织、餐饮商和旅行社用作自己标志的核心元素之一。首都商标服务业协会(P)希望将祈殿剪影图与英文名称结合申请商标注册因为被认为与北京天坛酒店有限公司首先批准注册的祈殿剪影图与英文由商标局和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驳回的组合商标具有相似性。P商标权属追索展开。

    该协会想申请包含天坛公园祈殿剪影图的商标注册图
  • 月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首都商标服务业协会第号p商标(以下简称诉讼商标如图所示)和第号及图商标(以下简称引用商标如图所示)不构成类似商标注册商评委驳回诉讼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被撤销需要重新作出决定。

  • 据中国商标网报道商评委于月日收到二审判决截至本报发布前尚未作出重新决定。

  • 据了解P月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指定数据检索(他人)服务(以下简称审查服务)和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进出口代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第类服务。月日北京天坛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月日批准注册批准用于酒店管理、公共关系、市场研究、人事管理咨询等第类服务。

  • 经审查商标局于月日发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认为商标指定在审查服务中使用与引用的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中使用的商标驳回了商标注册在审查服务中的注册申请。

  • P月日于月日向商业评委申请审查。月日商业评委作出驳回商标注册审查的决定驳回商标在审查服务中的注册申请。P然后于月日向北京商标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经审理北京商标法院认为虽然争议商标注册和引用商标属于文本和图形组合商标但两者的整体视觉和组成要素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法院于月日撤销了评委的裁决并命令评委再次作出裁决。评委拒绝接受一审判决然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争议商标注册和引用商标属于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其中图形的主要元素是天坛祈殿的剪影。由于天坛祈殿的元素属于公共领域不是引用商标所有者首先创造的。当争议商标注册和引用商标图形的整体构图不同文本部分完全不同时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和组成要素上存在明显差异。对于相关公众来说两者可以很容易地区分。即使同时用于类似服务也不会对服务提供商造成混淆和误解。两者不构成类似商标。

  • 综上所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商评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 行家点评

  • 汤学丽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案涉及图形组合商标中相同公共领域元素的相似性判断。公共领域的工作和知识属于公共文化遗产和社会共同财富公共领域的材料或信息属于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个人或企业都不享有所有权。商标注册含有公共领域元素的应当缩小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得禁止他人注册为商标的一部分合法使用。

  • 天坛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祈殿是天坛的重要景点之一。祈殿的形象属于公共领域的材料。祈殿的形象不应被企业垄断为商标注册的一部分。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商标资源应允许不同的主体在祈殿元素的基础上重新创建如果只允许一个主体将祈殿的元素注册为商标的一部分将妨碍其他运营商的合法使用。

  • 该案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中图形主要元素均取材于属于公有领域的天坛祈殿对利用祈殿元素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引证商标其商标注册专用权应受到缩限。引证商标以天坛祈殿剪影为主体部分构成其下有引证商标权利人名称简称外以不闭合的环状予以修饰而诉争商标虽然中心部分亦为天坛祈殿剪影但是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另外还有类似盾牌形装饰再之外是闭合圆环圆环上附有原告中英文名称两件商标在祈殿剪影设计上存在诸多差异同时二者整体构成区别明显体现了各自的独创性不构成近似商标注册。

  • 图形组合商标包含相同的公共领域元素除了考虑具体布局、表达、设计风格、构图特点更重要的是商标注册的整体比较只要整体差异就可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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