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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百岁山商标被高仿?甚至公司名称也一起模仿?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4:03
  • 摘要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景田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景百岁山泉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景百岁山公司)、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简称云台山厂)景田公司的产品“景田

  • 上诉人(原告)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田公司)

    景甜百岁山商标被高仿?甚至公司名称也一起模仿?图
  • 被上诉人(原被告)深圳市景百岁山泉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百岁山公司)、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以下简称云台山厂)

  • 景田公司产品景田景田百岁山百岁山矿泉水矿泉水是全国饮料行业的知名商品。其包装装饰属于知名商品的独特包装装饰其商品名称属于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景田、百岁山、以景田公司名义的商标。未经景田公司同意景百岁山公司委托云台山厂生产上述景田和景田景辰矿泉水构成近似、混淆的标志包装装饰类似于上述知名商品包装装饰并公开销售。景田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命令景百岁山公司和云台山厂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在本案中景田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及的商品是知名商品景田公司主张保护景田、百岁山和都是景田公司的注册商标景田公司还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的独特包装。因此景田公司可以通过《商标法》和《专利法》完全保护其商标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了景田的诉讼请求。

  • 景田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交了证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景田景田百岁山百岁山矿泉水矿泉水作为所涉及商品的独特名称与一般名称明显不同在长期市场流通过程中发挥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应确定为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至于景田、百山和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景田公司是否有权主张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上述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法院认为上述情况构成竞争权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景田公司有权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选择保护其商标权也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选择保护其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因此当景田公司选择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上述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时法院应遵循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来审查其申请。一审法院仅以景田公司应当依照《商标法》寻求救济为由不支持景田公司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救济的申请法律毫无根据。

  • 综上所述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景百岁山公司、云台山水厂停止侵犯景田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修的不正当竞争赔偿景田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万元驳回景田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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