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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实施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44:49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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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6月15日生效支持产业一体化、服务叠加、公共管理三种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申请建设指导站应满足5个条件指导站应提供9项公益服务和5项四章十七条推进我省《商业日报》记者指出《办法》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共四章十七条旨在促进我省商标品牌建设建立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6月15日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图
  • 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划内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设立、责任、本办法所称指导站是指工业园区、特色城镇、农产品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以上主体、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部门为建设主体作为区域市场主体提供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

  • 符合法人设立条件的指导站可《办法》明确了省知识产权局、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设主体的职责要求指导站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合理布局、便利、质量导向的原则建立日常指导机制、关键联系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和工作自我评价机制指导站建设效果列为我省知识产权力量建设试点示范评价、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等重此外指导站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违反规定行使职权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指导站依法公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有权对指导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 不符合车站建设条件不能履行指导站职责的撤销指导站并予以公告。

  • 建设主体应当及时向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省知识产权局提交指导站申请建设指导站应具《办法》指出申请建设指导站应当具备区域市场实体对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的明显需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商标品牌服务基础具有商标品牌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具有建立分类账管理、系统分析数据、回答常见问题的能力申请人可以为指导站提供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空间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日常接待、会议、宣传、培训、指导等活动的需要申请人可以提供必要的资金以确保指导站的正常工作申请人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通知、处罚《商业日报》记者注意到该措施支持三种形式的车站建设。

  • 一是产业一体化。

  •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为主要建设主体考虑其他工业园区、特色城镇、农产品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等主体整合产业特点和优势开展指导站建设。

  • 第二服务叠加。

  • 叠加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品牌指导服务。

  • 第三公共管理类型。

  • 与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部门合作建设车站充分依托乡镇、街道的综合优势根据公共管理优势开展指根据《办法》省知识产权局每年发布指导站申报通知指导站建设申请评估工作一次。

  • 申请人应当填写《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申表》并经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意报省知识产权局。

  •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 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申请资格三年内此外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车站评估选择最佳建设名单。

  • 名单应当向公众公布宣传期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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