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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9:40:37
  • 摘要

    贺州市教育局体卫艺主任罗文教、八步区教科局副局长钟勇志、平桂教科局副局长李建章、富川县教科局副局长义崇政、钟山县教科局副局长林秀强、昭平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吴润健、贺州市足球协会秘书长黄鹏、贺州市足球协会裁委会主任刘少军、贺州足球小镇·星耀五洲杯南方赛事中心负责人张路等领导嘉宾参加会议。

  • 贺州市教育局体卫艺主任罗文教、八步区教科局副局长钟勇志、平桂教科局副局长李建章、富川县教科局副局长义崇政、钟山县教科局副局长林秀强、昭平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吴润健、贺州市足球协会秘书长黄鹏、贺州市足球协会裁委会主任刘少军、贺州足球小镇·星耀五洲杯南方赛事中心负责人张路等领导嘉宾参加会议。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图
  • 贺州市教育局体卫艺主任罗文教代表贺州市教育局对本次参赛球队及赛区提出7点要求,确保比赛在安全、和谐的氛围中进行。

  •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28日电(常馨月陈凤英甘勇)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27日通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做出终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莫某等9名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9.5万元(人民币,下同)。

  • 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莫某甲、莫某乙、黎某、林某、黄某甲、黄某乙等人在广西贺州市、被告人莫某甲、雷某、胡某、袁某等人在广西平南县、被告人雷某与他人在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镇开设工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

  • 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莫某甲、莫某乙、黎某、林某、黄某甲、黄某乙等人在广西贺州市、被告人莫某甲、雷某、胡某、袁某等人在广西平南县、被告人雷某与他人在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镇开设工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后上述加工厂被查获,当场扣押假冒其他电子烟公司品牌的电子烟成品32460支,总价值达400余万元,另外还有大量假冒品牌的成品电子烟已运走出库。

  • 贺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萃雁、贺州市教育局体卫艺主任罗文教、八步区教科局副局长钟勇志、平桂教科局副局长李建章、富川县教科局副局长义崇政、钟山县教科局副局长林秀强、昭平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吴润健、贺州市足球协会秘书长黄鹏、贺州市足球协会裁委会主任刘少军、广西华千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全、贺州足球小镇·星耀五洲杯南方赛事中心负责人张路等领导嘉宾出席开幕式。活动伊始,星耀五洲杯南方赛事中心负责人张路代表承办单位致开幕词,贺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萃雁宣布开幕。

  • 近日,平桂区法院就判决了这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为贺州市首例涉电子烟假冒注册商标案,也是平桂区法院审理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 近日,平桂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为贺州市首例涉电子烟假冒注册商标案,也是平桂区法院审理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 现在贺州工业产业正在不断做强做大,这几年贺州市的非金属采矿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文教工艺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及竹藤草制品业等产业发展速度非常快。

  • “潇贺古道”商标于2021年被评为广西特色品牌,旗下注册有“桂紫1号”“贵紫茶”等品牌,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贺州紫茶产品已经行销香港地区,多次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际展销会,助力建设贺州区域公用品牌,推动贺州本地特色农业产业—贺州紫茶的发展,助推贺州乡村振兴产业建设。

  • 据了解,该案为贺州市首例涉电子烟假冒注册商标案,也是平桂区法院审理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22年5月1日起,平桂区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从严、从快审理,彰显了该院保护知识产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有效遏制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频发态势,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日前,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假冒电子烟注册商标案件,莫某等9名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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