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8:36:26
  • 摘要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图
  • 当时,中国食品监管局对食品的管控相当严格。各种饮料中,添加剂的含量都被严格地规定着,而红牛中的牛磺酸超标了。此外,商标也没法用,因为泰国红牛的“斗牛”图案的商标已被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注册。

  • 所有注册饮料商标均来自【3202】的群组但是,为了保证其他人不注册同一商标和不同类别的商标,他们通常会将这三类商燃锋标全部注册,这也可以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在选择了自己的注册类别后,可以开始准备商标注册的相关材料,提前了解商标注册过程。

  • 天丝公司表示,华彬红牛方面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与天丝公司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无酒精饮料”产品属于相同商品。华彬红牛方面在侵权产品饮料罐、厂区厂房、网站、公众号上使用的商标,与天丝公司相关商标有的完全相同、有的则基本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天丝公司提到,仅红牛维他命公司在2016年-2019年的侵权获利就已超过亿元,远远高于天丝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的1亿元赔偿金额。

  • TCP集团成员泰国天丝,以及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许氏家族宣布,已向严彬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数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理由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与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相关的其他行为。围绕着上述核心利益争夺点,许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红牛”商标使用权的主体提起诉讼,包括销售饮料的超市,以及生产饮料罐的厂商。

  • 天丝公司诉称,2009年,曾与红牛维他命公司就使用红牛商标签订合同,约定红牛维他命公司使用红牛相关商标,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华彬红牛三公司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湖北红牛自2005年成立之日起,即未经天丝公司许可或授权,擅自生产红牛维他命饮料产品,并在其产品上大量、突出使用与天丝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极度近似的商标标识。

  • 从市面上的常见的饮料来看,碳酸饮料、气泡水、茶饮料等饮料都涉及“无糖”概念,而大部分产品的配料表中却没有使用阿斯巴甜,只有部分产品含有阿斯巴甜,包括可口可乐零度、可口可乐纤维+、雪碧纤维+、百事可乐零度等。

  • 有一段时间,买个饮料都要挑半天,必须选糖分最低、配料最少的,如今她很少在买饮料的时候看一眼是蔗糖、代糖还是“真无糖”,只把口味作为选择标准。

  • 总之,就是一个因商标而引发的故事而已。商标有价值,故事就有了看头。目前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4月23日,财经E法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下称“华彬红牛三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 而由于其低热量、高甜度、甜味纯的特点,阿斯巴甜在无糖饮料中的应用更为广泛。记者检索各商品配料表发现,国内许多大牌碳酸饮料如无糖百事可乐、无糖可口可乐、芬达无糖汽水等均有所应用。

  • 同时,泰国天丝还先后起诉华彬集团经销商沈阳海荣鑫、南昌龙泉及旺中旺百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商标侵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

  • 判决结果为,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天丝公司所享有的第723201号、第878072号、第878073号等7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商品及生产厂区使用侵权标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停止销售使用侵权标识的饮料商品;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华彬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