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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6:18:50
  • 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于1950年7月28日通过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该条例采用了商标权注册取得和先申请原则。随后在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采用了强制注册商标制度,即未注册商标是不能使用的,而使用的商标应该是注册商标,这就开启了全面注册时期。当时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一般是政府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大经济活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在这种全面注册原则下,在针对商标的认知上,商标主要被当做管理对象来对待,管理色彩非常浓厚,这与当时中国经济环境有关。

  •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于1950年7月28日通过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该条例采用了商标权注册取得和先申请原则。随后在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采用了强制注册商标制度,即未注册商标是不能使用的,而使用的商标应该是注册商标,这就开启了全面注册时期。当时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一般是政府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大经济活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在这种全面注册原则下,在针对商标的认知上,商标主要被当做管理对象来对待,管理色彩非常浓厚,这与当时中国经济环境有关。

    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图
  • 印度尼西亚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6年11月28日修订的《商标法》。印度尼西亚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司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印度尼西亚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 欧盟商标注册(简称CMTR)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目前,欧盟商标注册体系的成员国约28个。

  • 2021年12月28日,《马德里议定书》在阿联酋生效,成为马德里体系第109个成员国。2022年1月2日起,阿联酋新商标法开始生效,对旧有商标法做出了许多修订,其中,明确规定了驰名商标的标准、允许一标多类提交申请,允许系列商标注册,取消注册商标的贸易许可规定,以及在展览期间可提供临时商标保护等。目前在阿联酋的可注册商标已经扩大至三维商标、全息图商标、气味商标、声音商标,以及与特定地点相关的地理名称注册商标。其他商标法的修订包括取消注册商标的贸易许可规定,以及在展览期间可提供临时商标保护等。

  • 在这个侵权案件中,FCA一共有109个商标维权。这些商标涉及的类别不多,大部分商标所属的类目是汽车零部件和配件的12类目,而少数商标则归属于28类目的玩具车。

  • 商标类目与亚马逊商品类目是两码事,注册商标的得以国际商品分类为主,而且这个商标类目没有统称,都是以序数词来命名每个大类的,产品属性相关的为一个大类;例如3c配件,电子产品的属于国际商品第9类,运动器材,玩具属于第28类,服装属于第25类..申请之前就需要先查看好商品具体对应的国际分类,否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案争议商标于2015年2月28日获准注册,申请人于2021年8月27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距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已超出五年的法律时效。故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之请求应予以驳回。

  •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商标的保护,这是我10多年从事商标工作的最直观感受。商标法施行以来,持续为广东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广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截至目前,广东省有效注册商标量达万件,连续28年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商标件,平均每个市场主体就拥有1件有效商标。2022年,广东省商标品牌发展指数以总分分蝉联全国第一。

  • 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某有限公司不服该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08'>2008]第28***号《关于第4953206号中国劲酒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简称第28***号决定),认为:申请商标中的中国为我国国家名称,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依法应予驳回。劲牌有限公司关于在其较有知名度的商标中加入中国就可当然获准注册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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