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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户”商标侵权诉讼一波三折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6:08:10
  • 摘要

    “户户”品牌在辣椒酱市场中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围绕“户户”商标引发的侵权诉讼却一波三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审结一起涉“户户”商标侵权纠纷案,撤销了此前一审法院作出的判令被告青岛柏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柏兰公司)、青岛豆麦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豆麦香公司)向商标权人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多元公司)赔偿150万元的判决结果,改判驳回多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户户”品牌在辣椒酱市场中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围绕“户户”商标引发的侵权诉讼却一波三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审结一起涉“户户”商标侵权纠纷案,撤销了此前一审法院作出的判令被告青岛柏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柏兰公司)、青岛豆麦香食品'>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豆麦香公司)向商标权人青岛多元食品'>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多元公司)赔偿150万元的判决结果,改判驳回多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户户”商标侵权诉讼一波三折图
  • 【案情摘要】山东省种子公司是“鲁葫1号” 西葫芦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寿光蔬菜种业公司经“鲁葫”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寿光蔬菜种业公司、圣思园公司生产并通过广告、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销售标有“鲁葫1号”字样的西葫芦品种。山东省种子公司认为寿光蔬菜种业公司、圣思园公司侵害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案情摘要】山东省种子公司是“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寿光蔬菜种业公司经“鲁葫”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寿光蔬菜种业公司、圣思园公司生产并通过广告、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销售标有“鲁葫1号”字样的西葫芦品种。山东省种子公司认为寿光蔬菜种业公司、圣思园公司侵害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巴洛克公司发现,安徽六安、山东平阴等地商铺出售标有“原色生活家地板”标识的地板商品;与此同时,世代相传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手机朋友圈大量发布标有“原色生活家”标识地板的照片。巴洛克公司认为世代相传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权,诉至法院,要求世代相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世代相传公司和徐某某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律师费10万元。

  • 在原告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星火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商标法将商标是否实际使用作为确定赔偿责任时的考虑因素,涉案商标于被诉行为发生时注册未满三年,故本院依法审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至被诉行为发生之日期间,山东星火公司是否使用了涉案商标。[2]在原告福州越城记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兴张会新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商标截至本案起诉时并未满三年,故不能在本案中适用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3]

  • 摘要:因为所经营的商铺中部分带有了“华联”字样,四川、安徽、福建、山东、河南等多地的小商户陆续被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数万元。

  • 【裁判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授权品种名称是区别于其他植物品种的法定标志,在商业用途上具有标识品种特质的功能。寿光蔬菜种业公司在品种名称的标注中使用“鲁葫1号”,以及将其注册商标“鲁葫”不规范使用为“鲁葫1号”的行为,实为指示商品品种而非指向商品来源,侵害了山东省种子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

  • 山东种子公司系“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权人。寿光蔬菜公司系“鲁葫”商标授权许可使用人,寿光蔬菜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西葫芦种子包装上标注有“鲁葫1号”字样。山东种子公司认为寿光蔬菜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了“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寿光蔬菜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 山东临沂一家汽车贴膜小店被“理想汽车公司”起诉,起诉的原因是,这家贴膜店侵犯理想汽车公司商标权,理想汽车还要求该店赔偿120万。

  • 【案情摘要】山东种子公司系“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权人。寿光蔬菜公司系“鲁葫”商标授权许可使用人,寿光蔬菜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西葫芦种子包装上标注有“鲁葫1号”字样。山东种子公司认为寿光蔬菜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了“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寿光蔬菜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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