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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实施举证妨碍行为可作为适用法定赔偿时的参考因素——陆圻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4:46:44
  • 摘要

    (四)侵权人实施举证妨碍行为可作为适用法定赔偿时的参考因素——陆圻捌(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崇川区小雄烤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四)侵权人实施举证妨碍行为可作为适用法定赔偿时的参考因素——陆圻捌(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崇川区小雄烤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侵权人实施举证妨碍行为可作为适用法定赔偿时的参考因素——陆圻图
  • 案例四:侵权人实施举证妨碍行为可作为适用法定赔偿时的参考因素——陆圻捌(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崇川区小雄烤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以下称“《解释》”)第12条,《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本案中,案涉4个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分别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第9类和第38类,而被诉侵权标识则使用在餐饮、食品等商品(服务)上,属于第43类和第30类。再者,从一般公众的认知判断,“今日头条”所在的新闻资讯、互联网信息场景与“今日油条”所在的餐饮服务场景具有较大差异,属于既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服务),因此两类商品(服务)之间的关联程度较低。

  • 河南高院审理的上海永和公司诉恒利永和餐饮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河南高院二审分析认为,商标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起诉时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确定赔偿基数。侵权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但难以确定赔偿基数的,应适用法定赔偿并考虑惩罚性因素,以实现法律威慑、遏制侵权的目的。

  • 近期,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内A企业负责人咨询电话,有一家商标服务机构声称A企业拥有的一注册商标,目前在浙江有1家企业在注册相同的互联网商标,A企业未提出反对意见和申诉,如果A企业放弃该权益的话,浙江企业互联网商标注册成功的话,A企业将作为利害关系人,浙江企业将提出对A企业拥有商标进行撤销,并且浙江企业后续在互联网上可以一直使用该注册商标,那么A企业只能在线下进行使用,只要在网上使用都属于侵权,造成经济赔偿。现在可以加急帮助其注册互联网商标,注册费用四万三千元,其中包括官费3万元,并表示该互联网商标能囊括全种类商品,并且是全球唯一商标,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 从世界各地的角度来看,获得商标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实际应用获得商标权;另一种是注册获得,即通过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在注册后获得商标权。中国采用了注册和获得商标权的制度。直接拥有商标专用权无疑对品牌维护和准确打击侵权行为非常有效。相反,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注册商标,那么权利保护之路可以说是漫长而艰难的,但也伴随着巨大的成本投资。例如,(2019)湘03民初7568、“海底捞”(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诉“河底捞”(长沙雨花区河底捞餐厅),要求停止商标侵权和经济赔偿,但法院认定两者不构成近似商标,实际餐饮业务存在一定差异,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4]

  • 原告受让商标之后,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维权,且都取得了判决对方停止使用,赔偿一定损失的判决结果。然而,基于小型餐饮店铺的行业性质,原告实际仅在广州经营阿婆牛杂馆,获得涉案商标所有权即2020年之前的使用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权利的使用,是否可以算作其积累的商誉,也是个问题。

  • 原告上海某餐饮公司成立于2013'>2013年,经过几年的经营打拼,其产品在消费市场中获得一定的知名度,2017年10月21日该公司经申请获得图形商标专用权,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原告发现被告马鞍山某食品店在其线下经营店铺内擅自使用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主要表现在门店招牌、外卖包装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图形商标相同和近似的标识,故原告以侵害商标权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近期,四川省多家餐饮店因店名有“青花椒”,被上餐饮公司起诉商标侵权。采访中,多位被告商家告诉记者,青花椒是四川的特产调料。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确实已经侵权了他人的商标,若是侵权,饭店消贵怎么投诉电话此时可以主动道歉,并停止商标的侵权行为,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给被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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