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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3:45:33
  • 摘要

    LTD.,泰国红牛)是红牛功能饮料的创始公司、全球“红牛”商标权的拥有者。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

  • LTD.,泰国红牛)是红牛功能饮料的创始公司、全球“红牛”商标权的拥有者。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

    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图
  • 加多宝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合称“六加多宝公司”) 赔偿3.17亿元。加多宝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4月23日,财经E法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下称“华彬红牛三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 此新闻一出,很多网友疑惑的问:“啊,难道我之前喝的都是山寨产品?”法院判决一锤定音,您喝的是侵权产品!问题说起来也很简单,这背后就是商标权属及商标侵权问题。从2016年起,泰国天丝公司和红牛饮料公司就纠纠缠缠,就“红牛”商标权属问题打起了“天价”官司,引起国际关注。

  • 红星资本局7月10日消息,今日,加多宝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等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亿元。

  • 7月10日,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

  • 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18家,其中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均由其全资控股。值得注意的是,天丝公司与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自2016年就有关于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件。

  • 2023年4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北京红牛及其下属两家企业侵犯了泰国天丝的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泰国天丝3000万元。这一判决对北京红牛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相当于禁止了其在中国市场的主要产品。据悉,北京红牛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推翻这一判决。

  • 2016年10月6日,天丝公司在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到期之后,不愿再与华彬集团继续合作。进而围绕“红牛”商标权属,双方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诉讼车轮战,由此产生的诉讼案由涵盖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

  • 今日,加多宝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等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亿元。

  • 2022年1月27日,泰籍华人周兆君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彬集团旗下北京红牛、广州红牛、深圳红牛等经销商侵犯其商标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而在此次诉讼过程中,泰国天丝还起诉了华彬集团旗下的经销商侵犯其商标权。2022年1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华彬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公司连带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1亿元;同时,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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