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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权属问题打起“天价”官司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2:52:48
  • 摘要

    LTD.,泰国红牛)是红牛功能饮料的创始公司、全球“红牛”商标权的拥有者。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

  • LTD.,泰国红牛)是红牛功能饮料的创始公司、全球“红牛”商标权的拥有者。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

    “红牛”商标权属问题打起“天价”官司图
  • 4月23日,财经E法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下称“华彬红牛三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 此新闻一出,很多网友疑惑的问:“啊,难道我之前喝的都是山寨产品?”法院判决一锤定音,您喝的是侵权产品!问题说起来也很简单,这背后就是商标权属及商标侵权问题。从2016年起,泰国天丝公司和红牛饮料公司就纠纠缠缠,就“红牛”商标权属问题打起了“天价”官司,引起国际关注。

  • 2023年4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北京红牛及其下属两家企业侵犯了泰国天丝的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泰国天丝3000万元。这一判决对北京红牛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相当于禁止了其在中国市场的主要产品。据悉,北京红牛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推翻这一判决。

  • 2016年10月6日,天丝公司在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到期之后,不愿再与华彬集团继续合作。进而围绕“红牛”商标权属,双方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诉讼车轮战,由此产生的诉讼案由涵盖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

  • (1)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件,最高法“394号判决书”已经明确“天丝公司”享有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案的再审审查程序不影响原判决的效力;

  • 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18家,其中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均由其全资控股。值得注意的是,天丝公司与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自2016年就有关于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件。

  • 2022年1月27日,泰籍华人周兆君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彬集团旗下北京红牛、广州红牛、深圳红牛等经销商侵犯其商标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而在此次诉讼过程中,泰国天丝还起诉了华彬集团旗下的经销商侵犯其商标权。2022年1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华彬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公司连带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1亿元;同时,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生产”。

  • 这之后,华彬集团又通过诉述,得到中国红牛的商标权,但是官司还在审理之中,所以,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四款红牛饮料其实都是真的。只是华彬集团的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在国内耕耘将近30年,大家在常年的耳濡目染下对其的味道深入脑海,所以会导致大家在喝泰国天丝集团另外三款红牛饮料感觉口味有些差异。

  • 该诉讼一审红牛饮料公司败诉,后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红牛饮料公司还是败诉。最高法认为,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明确,红牛公司使用红牛系列商标是基于天丝公司的授权许可。许可合同已经做了明确约定,红牛公司使用并宣传并不能取得商标权。天丝公司许可红牛公司使用商标的同时,还同时许可其使用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甚至还在红牛公司成立之初为其提供广告费用。天丝公司并非红牛公司所述对红牛系列商标的知名度提升没有付出。红牛公司已因商标使用及同时伴随的技术许可获得了足够的回报。法院不予支持其对天丝公司的赔偿请求。

  • 4月25日,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由华彬集团实际控制,下文简称“北京红牛”,同“合资公司”)于近期发表的声明,天丝集团特此声明: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属于天丝集团、天丝集团对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等事实作出终审生效判决,天丝集团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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