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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2:38:51
  • 摘要

    企查查APP显示,“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在159条申请中,目前已有76枚商标被成功注册,申请人包括文化、中医药、食品等领域的多家公司及多个自然人,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医疗园艺、科学仪器、建筑装修等,商品/服务项目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 企查查APP显示,“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在159条申请中,目前已有76枚商标被成功注册,申请人包括文化、中医药、食品等领域的多家公司及多个自然人,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医疗园艺、科学仪器'>科学仪器、建筑装修等,商品/服务项目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图
  • 5.两商标或者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商标包含汉字及其对应拼音,与含单独相同拼音的商标。(一)图形商标近似

  • 根据商标查询系统显示,“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在168条申请中,目前已有79枚商标被成功注册,申请人包括文化、中医药、食品等领域的多家公司及多个自然人,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医疗园艺、科学仪器'>科学仪器、建筑装修等,商品/服务项目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 3.判断商标近似中的注册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要素。根据商标法第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显著性,又称为识别性,是指将商标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以及服务上时,能够引起一般消费者的注意,并凭此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商标的显著性,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是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的重要方面。对于注册商标来说,应当都具有显著性,当实践中,其显著性仍旧存在大小程度不同之分。有的商标设计独创性很强,如用文字、拼音字母等,可以组合成并未实际存在的文字字义,属于生造的文字,被控商标的“搭车”近似,很容易认定。对于显著性弱的商标,指控他人商标与自己商标近似就相对难以判断。

  •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

  • 4.在使用“商标近似查询”时,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标类别,如不明确,可点击放大镜右侧查询产品类别,根据选择的商标类型来选择查询方式(如汉字、拼音、英文或数字图形等)输入商标名称,点击查询。

  • 关于英文商标的选择,申请人应选择简单、易于识别的英文名称。若没有英文名称,可以选择已有的中文或拼音作为商标名称。

  • 8.易认易记:商标文字应当尽量选用常用简化汉字,也不要只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产品出口的除外),商标图形也应当选用具象或容易记住的图案,以免商标不能被大众认知而无法立足市场。创意系列命名。

  • 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拼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文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 1958年我国现代汉语拼音方案颁布后,国家便要求使用规范的汉语拼音,也就是我们现在使用的拼音。然而,考虑到茅台酒商标“MOUTAI”在国外市场已经形成了品牌,况且当时也不仅仅只有茅台响彻海外,为了避免改变商标给外国消费者造成不便,造成认知上的错误,茅台就没有把名字改过来。这个商标也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 3.英文成汉语拼音排列不同或个别字母不同或大小写不同构成近似侵权,这类案件被侵权方的注册商标往往是英文诚汉语拼音。往往只有细微差别,一般也会认定其近似侵权。

  • 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这一天又被称为春耕节、农事节、青龙节等,企查查APP显示,“龙抬头”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在159条申请中,目前已有76枚商标被成功注册,申请人包括文化、中医药、食品等领域的多家公司及多个自然人,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医疗园艺、科学仪器'>科学仪器、建筑装修等,商品/服务项目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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