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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1:38:58
  • 摘要

    除了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卖方)和受让人(买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买方)办理,转让人(卖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 除了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卖方)和受让人(买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买方)办理,转让人(卖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图
  • 商标权人是转让人,另一方是受让人。受让方取得商标专用权并支付一定的价款。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并经国家确认。因此,商标权的转让不同于一般财产的转让。除了双方同意外,还必须履行法律程序。

  • 按照《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时,应当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转让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号及转让双方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并加盖双方印章。同时还应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5.转让中,转让方不再享有商标权,也没有义务对受让方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并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 5.审查和审定。转让申请将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商标局审定,经过审定核准后,将在《商标公告》上刊登转让通知,并在原有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转让事项,发放新的商标注册证给受让人,转让才算正式完成。

  • 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商标局对转让商标审查工作的加强和市场主体法律意识的提升,商标非法转让、虚假转让的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面对巨大的转让商标申请量,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客观上不可能也不具备逐案审查转让商标申请文件真实性的能力,商标非法转让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1、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关于转让商标的范围,商标法条,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如果有些商标是不需要敬旁一并转让的,可以在办理转让的同时对不需要的商标提出注销申请。关于商标状态,有效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都是可以办理转让;

  •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未一并转让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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