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天丝集团“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

天丝集团“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1:26:45
  • 摘要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多次查处侵权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执法行动后,在3个经营商户监管群发布立即下架、停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通知,涉及批发及终端商户830余家,相关商户正在陆续下架侵权商品并退货;19日,湖北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天丝集团“红牛”商标专用权,要求立即下架侵权产品,停止侵权行为……今年以来,天丝集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门组织人员,先后奔赴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安徽等地,配合多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行动,依法维护知识产权。

  •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多次查处侵权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执法行动后,在3个经营商户监管群发布立即下架、停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通知,涉及批发及终端商户830余家,相关商户正在陆续下架侵权商品并退货;19日,湖北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天丝集团“红牛”商标专用权,要求立即下架侵权产品,停止侵权行为……今年以来,天丝集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门组织人员,先后奔赴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安徽等地,配合多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行动,依法维护知识产权。

    天丝集团“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图
  •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 总之,就是一个因商标而引发的故事而已。商标有价值,故事就有了看头。目前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南昌中院判决书认定,华彬集团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并非50年协议当事方,且50年协议中没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可使用天丝公司红牛商标的条款。

  • 天丝公司表示,华彬红牛方面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与天丝公司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无酒精饮料”产品属于相同商品。华彬红牛方面在侵权产品饮料罐、厂区厂房、网站、公众号上使用的商标,与天丝公司相关商标有的完全相同、有的则基本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天丝公司提到,仅红牛维他命公司在2016年-2019年的侵权获利就已超过亿元,远远高于天丝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的1亿元赔偿金额。

  • 红牛,这个曾经在中国市场上无人不知、无人不喝的功能饮料品牌,近年来却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围绕“红牛”系列商标,曾是紧密合作伙伴的中国与泰国“红牛”之间产生了激烈的权属纷争。

  • 因为只有否认协议的真实性,泰国天丝集团才可以快速推进商标战,拖延诉讼期限。只要承认签过该协议,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泰国天丝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

  • “咱都有注册商标,商标都是商标局可查的。咱也不怕他查,咱手续都全。”李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说,被冯涛喝掉的那款饮料,只是外观跟人家(红牛)近似,实际的名字其实是“累牛”功能饮料,截至目前,已经对外销售快两年时间了,销售状况非常好,有些客户,都是一次拉三车、四车,成百件的拿货。

  • TCP集团成员泰国天丝,以及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许氏家族宣布,已向严彬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数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理由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与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相关的其他行为。围绕着上述核心利益争夺点,许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红牛”商标使用权的主体提起诉讼,包括销售饮料的超市,以及生产饮料罐的厂商。

  • 关于红牛商标的归属权和授权事宜,中国红牛、泰国天丝双方各执一词,已经对峙长达7年,而中国庞大的能量饮料市场,也迫使双方不愿轻易罢手言和。

  •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红牛饮料,比如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等等,这些产品商标一样,只是包装略有差别。

  • 天丝公司诉称,2009'>2009年,曾与红牛维他命公司就使用红牛商标签订合同,约定红牛维他命公司使用红牛相关商标,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华彬红牛三公司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湖北红牛自2005年成立之日起,即未经天丝公司许可或授权,擅自生产红牛维他命饮料产品,并在其产品上大量、突出使用与天丝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极度近似的商标标识。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