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引证商标一被撤销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后,诉争商标在指定

引证商标一被撤销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后,诉争商标在指定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0:22:00
  • 摘要

    综上,引证商标一被撤销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后,诉争商标在指定使用的“服装;童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防水服;舞衣;帽;袜;手套(服装);围巾;腰带:婚纱”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不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被告应当在变更后事实的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 综上,引证商标一被撤销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后,诉争商标在指定使用的“服装;童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防水服;舞衣;帽;袜;手套(服装);围巾;腰带:婚纱”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不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被告应当在变更后事实的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引证商标一被撤销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后,诉争商标在指定图
  • 鉴于乖巧母婴公司在原审诉讼中对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卫生巾、消毒纸巾、婴儿尿布'>婴儿尿布、卫生护垫、失禁用吸收裤、婴儿尿裤、卫生内裤”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不持异议,本院经审查予以确认。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