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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行再21号】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0:08:01
  • 摘要

    根据《商标法》的上述规定并结合本案情况,我们认为山东的“狂一把飙”  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狂飙)名称属于相同的商品,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种商品,并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已涉嫌侵权,被侵权人焦作三雷公司的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

  • 根据《商标法》的上述规定并结合本案情况,我们认为山东的“狂一把飙”  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狂飙)名称属于相同的商品,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种商品,并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已涉嫌侵权,被侵权人焦作三雷公司的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

    【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行再21号】图
  • 2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司和商标局一行到济南市开展《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论证考察。先后实地走访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行业协会和企业对《商标法》修订草案的具体的针对性意见,了解市场主体申请注册保护商标的现实困难和完善商标法律制度的实际需求,对加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

  • A方佳敏:与大多数上海人来说,外滩首先肯定是一个地名,这是毫无疑问的。在上海,它也是一个有唯一指向性的地名,上海市民讲到外滩肯定是指向中山东一路的,不会出现第二个外滩,也不会出现行业上的混淆。但是,如果放到全国的视角去看的话,外滩它并不是一个带有唯一指向性的词,也就是说,除了上海之外其他城市也有外滩的地名。第二,外滩也不属于商标法当中“县级以上的地名”,所以从商标法的角度去看,“外滩”这个词并不完全能一一对应到我们上海的外滩。

  • 不过,像“冈仁波齐”这样具有宗教含义的名称,也并不是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在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佳建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再审案【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行再21号】中指出,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2022年1月28日,莒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山东某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莒”酒,侵犯了山东莒国春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莒”商标的合法权益。经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生产车间有“莒峰®”标识的酒及包装箱。上述产品包装及包装箱上均突出印有“莒”字样标识,当事人提供“莒峰”商标注册证,未能提供“莒”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授权使用证明。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2年12月9日,根据举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和某买菜网站云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扣押涉嫌侵权产品15个肉制品种6869袋,并对网站销售数据进行取证。经查,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在临沂某肉制品加工企业分装假冒临沂市某知名企业肉制品,在某买菜网站销售,销售金额26万元,违法所得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 2022年12月9日,根据举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和某买菜网站云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扣押涉嫌侵权产品15个肉制品种6869袋,并对网站销售数据进行取证。经查,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在临沂某肉制品加工企业分装假冒临沂市某知名企业肉制品,在某买菜网站销售,销售金额26万元,违法所得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系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应自系争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沛县刘教授告诉我们,山东人率真,为人直率、真诚,当然也比较喜欢较真儿;而北京呢,多元文化的融会,肥田沃土,养育长材大器,形成了北京度、豁达,兼容并包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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