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郑渊洁发告别书称不再发表新作

郑渊洁发告别书称不再发表新作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29:11
  • 摘要

    二、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 二、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郑渊洁发告别书称不再发表新作图
  • 郑渊洁表示,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还有673个侵权商标没有维权成功。对当事人而言,商标维权仍然较为漫长。

  • “童话大王”郑渊洁近日在微博上发文感叹“商标维权之难”并称从此告别商标维权。郑渊洁称,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被不法商家觊觎”,这些商家未经其授权,将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恶意注册了710个商标,用于兜售各种商品,“21年来我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还有673个侵权商标没有维权成功”。

  • 郑渊洁:我之所以做出这个告别商标维权的决定,是因为实际上在对这两家公司的维权过程中,遇到了无法跨越的障碍。我维权了21年,成功了37个。这37个都是2017年以后成功的,前面那些年没有一个成功的。

  • 郑渊洁表示,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维权时间最长的一个侵权商标舒克内衣商标用了19年时间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才维权成功,还有673个侵权商标没有维权成功。

  • 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2013'>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哪怕郑渊洁本人把《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背得滚瓜烂熟,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取证维权,但维权的“战绩”却并不出彩,郑渊洁透露,自己平均每“拿下”一个争议商标要花6年时间,耗费约9万元,21年来也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

  • 二,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受理门槛高,自由裁量权大,证据固定难,诉讼时间长。在郑渊洁的告别书中,他提到自己从2002年开始维权,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最长的一个舒克内衣商标用了19年之久才维权成功。

  • 今年4月19日,郑渊洁在微博上发文称自己“认输了”,由于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多家企业注册成商标并使用,且多年来仅有37件商标维权成功,郑渊洁就此决定不再发表作品。4月20日的采访中,郑渊洁的一句:“商标维权根本就是死水一潭,没有变化,甚至倒退。”让很多网友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质疑。

  • 【郑渊洁发告别书称不再发表新作】4月18日,@郑渊洁微博发布告别书,称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被不法商家觊觎,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被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用于兜售各种商品。郑渊洁表示自2002年开始对侵权商标维权,但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从今天起,将告别商标维权。每天依然写作,但写出的作品包括已经写出的长篇小说等永远不再发表。

  • 4月18日,被称为“童话大王”的中国当代作家郑渊洁,于微博发布告别书,称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未经授权,被不法商家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漫漫维权路,历经21年,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此次宣布将告别商标维权。

  • 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同时考虑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二是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鉴于原告明确认可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本院仅就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近似标识予以评述。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