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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失禁用尿布”商品与引证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18:53
  • 摘要

    2.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教学材料(仪器除外);书籍;印刷出版物”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培训;教育”等服务,虽然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分属不同群组,但前述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与前述服务的目的、内容、对象等具有较大重合,属于密切关联的商品和服务。

  • 2.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教学材料'>教学材料(仪器除外);书籍;印刷出版物”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培训;教育”等服务,虽然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分属不同群组,但前述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与前述服务的目的、内容、对象等具有较大重合,属于密切关联的商品和服务。

    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失禁用尿布”商品与引证商标图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只能注册4506类似商标群组,4506群组是法律服务及知识产权,其它类别是无法注册的。

  • 撤三阶段,商标注册人在某一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使用商标,只能维持商标在该商品/服务类似群组上的注册,而在其他非类似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应当予以撤销。

  • 法院认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5类4506群组: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监督,法律研究,诉讼服务,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域名注册(法律服务),仲裁,调解。诉争商标核定使用于“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等服务上,与甘肃华科润公司的代理服务内容一致,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共分为商品类别(第1-34类)和服务类别(35-45类)两大类,每个类别中还含有数量不等的群组;根据产品和服务内容不同,所属类别不一样,群组也会有所不同。

  • 故3503群组服务应为超市零售类企业核心服务项目,出于商业经营及品牌保护需要,是有必要在该群组上申请注册商标的。

  • 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失禁用尿布”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同属0506群组第(一)部分,二者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高度重叠,已构成类似商品。

  • 群组链接,以网格为单位,全覆盖建立居民群,由网格员担任群主;开发“居民助理机器人”,居民可直接通过群内@“居民助理”,将发现的问题诉求、政策咨询等随时随地提交给后台工作人员办理;对村(社区)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工作人员通过“巡查上报”向上级提交,实现群众问题在“指尖解决”,目前已建立居民群1200余个,覆盖服务居民群众7.2万余户。

  • 创新形式,助力“一老一少一新”金融素养提升。除线下活动外,民生银行临沂分行创新宣传形式,增强触达效率,组织全辖社区支行依托社区居民交流群组,开展33场线上“消保知识有奖竞猜”活动,为7000余名社区居民送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存款保险条例》等基础金融知识。

  • 案例解析:对于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范围的认定,宜从法律规范的文义解释出发,在遵循法律规范文本含义的基础上理解和适用法律。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第十四条及2021年商标局公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应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对应的第四十五类4506类似群组服务内容为限。

  • 2商标注册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否与自身业务范围相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共分为商品类别(第1-34类)和服务类别(35-45类)两大类,每个类别中还含有数量不等的群组;根据产品和服务内容不同,所属类别不一样,群组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转让商标时,一定要看准转让商标的注册类别,特别是注册核准的商品/服务,一定要与自身业务范围一致。如果自身业务范围超出转让商标的注册核准范围,即使转让成功,在后期使用过程中仍会面临侵犯他人商标权等问题的可能性。

  • 本案中,引证商标1为深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2014年4月即获得核准,至涉案商标被驳回之时,已注册超过三年。且引证商标1为涉案商标主要障碍商标,涉案商标在4101、4102和4105群组申请的共计12项服务项目均因引证商标1的存在而被驳回。经初步检索,并未发现深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引证商标1的任一服务项目上有实际使用迹象,且天眼查网站显示,深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就已经出现经营异常,故有较充分的理由确定,引证商标1已构成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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