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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售点、农贸市场、超市、临时食品摊点、餐饮店等场所检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15:25
  • 摘要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7人次,对鄂州市5个区9个乡镇的4家批发企业、19家零售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是否存在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储存,是否存在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销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49处,均责成辖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当场收缴过期烟花爆竹11件,并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流向登记表》和《购买人燃放承诺书》,不断提高安全经营意识。

  •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7人次,对鄂州市5个区9个乡镇的4家批发企业、19家零售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是否存在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储存,是否存在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销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49处,均责成辖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当场收缴过期烟花爆竹11件,并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流向登记表》和《购买人燃放承诺书》,不断提高安全经营意识。

    烟花爆竹销售点、农贸市场、超市、临时食品摊点、餐饮店等场所检图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通报抽查结果,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伪劣、超标和过期的烟花爆竹;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的行为。

  • 立足职能,重拳出击。坚持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重点检查销售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禁燃禁放禁售相关规定,是否执行进货查验,是否销售过期产品,是否有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等行为,是否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0余人次,排查经营门店200余家,完成1批次烟花爆竹产品抽检。

  • 专项小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市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农贸市场、超市、临时食品'>食品摊点、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临近或已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未下架、是否有“三无食品'>食品”、是否存在商品外包装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烟花爆竹销售价格是否合理、实名制登记是否全面落实到位等。此次行动共检查了烟花爆竹销售点8处、大型商超5家、餐饮店20余家、农贸市场3家,发现个别商店存在预包装食品'>食品未张贴商标、销售过期食品'>食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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