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商标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商标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57:13
  • 摘要

    商标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权利人在不转让商标所有权的基础上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尤其是独占许可的情形,其内容与用益物权以及租赁有着相似之处。

  • 商标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权利人在不转让商标所有权的基础上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尤其是独占许可的情形,其内容与用益物权以及租赁有着相似之处。

    商标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图
  •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独占使用许可只要双方当事人就独占许可达成一致协议(许可合同或者遗赠协议)即可完成设定。

  • 5商标是否有许可给他人使用。想要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除了将其转让过来获得商标权利可以使用外,还可以通过商标许可的形式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商标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三种形式。所谓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 商标包租婆——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就是把商标权全部或一部分“租”给别人,也可以理解为授权、出租、加盟,双方只要谈妥条件,签好合同,向商标局备案即可。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3种方式,每种方式略有不同:

  • 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在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中,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连许可人及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这一**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 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费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不仅商标使用许可存在多样性,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费用的支付方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诚然这也是迎合社会的需要。

  • 对于商标权人而言,商标许可使用可以迅速实现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和品牌价值的增加,维持商标持续稳定使用,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利用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以帮助其减少前期商标注册、宣传等费用,迅速实现获利。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将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三个类型。

  • 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的权利。这是商标权人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 商标权的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其中独占许可的意思是,甲把商标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给乙,那么该商标只能乙使用,甲自己也不能用。因此,大嘴猴的授权协议到底是不是属于“独占许可”,是本案的关键。

  • 1.独占性。注册商标可以使持有者对其商标享有独占性,防止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类似商标,从而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商业利益和品牌形象。

  •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

精选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