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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侵权纠纷迎来最新进展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1:41:09
  • 摘要

    这不,就在2022年12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红牛维生功能饮料商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并赔偿天丝合理费用。

  • 这不,就在2022年12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红牛维生功能饮料商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并赔偿天丝合理费用。

    红牛商标侵权纠纷迎来最新进展图
  • 一系列事实和判决再次证明,华彬集团及其控制的红牛维他命公司并不具备合法生产红牛饮料的资质;而任何未经天丝公司合法授权的生产和销售红牛商品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也必然需要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 快消君留意到,一份刚刚披露的法院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沈阳市海荣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案【(2021)辽01民初3631号】作出国内首份一审判决:被告海荣鑫公司销售华彬红牛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天丝公司合理费用。

  • 当今社会,品牌(商标)已经成了消费者选择的最主要依据。因为好的品牌的背后,往往代表着更高的质量标准,更好的美誉度。品牌(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能为企业创造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这也是为什么不断有人铤而走险傍名牌、搭便车,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红牛作为全球知名的能量饮料品牌,近年来,就不断面临侵权假冒产品的挑战。这些侵权假冒产品,严重侵犯了红牛品牌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或天丝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华彬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未经天丝公司合法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下称华彬红牛)的系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最为典型。

  • 近日,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以下简称“华彬红牛”)的红牛商标侵权纠纷迎来最新进展。

  • 一份刚刚披露的法院判决书显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案【(2021)赣01民初622号】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指出二被告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销售并赔偿天丝公司合理费用。

  • 近日,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销售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以下简称华彬红牛)的“红牛商标侵权”纠纷迎来最新进展。2023年1月3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即华彬集团在江西省最大的经销商)、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华彬红牛’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案【(2021)赣01民初622号】”于2022年12月1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指出:二被告销售“华彬红牛”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销售并赔偿天丝公司合理费用。

  • 事实上,除了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华彬集团旗下工厂以及销售公司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也早被法院判定为侵权行为。

  • 近日,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销售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以下简称华彬红牛)的红牛商标侵权纠纷迎来最新进展。2023年1月3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即华彬集团在江西省最大的经销商)、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侵权“华彬红牛”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案【(2021)赣01民初622号】于2022年12月1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指出二被告销售“华彬红牛”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销售并赔偿天丝公司合理费用。

  • 奶饮料属于商标转让中第十二类,您可以在乐标网商标“啤酒矿泉水饮”中找到该类别的商标,3202不含酒精饮料'>酒精饮料小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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