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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互联网老字号开启新征程—福建莆田方家铺子的品牌升级之路入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1:04:27
  • 摘要

    最近,南京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鸭血粉丝汤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开会,讨论注册“南京鸭血粉丝汤”集体商标;今年春天,由莆田市鞋业协会申请注册的“莆田鞋”图形集体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有效期至2032年2月27日。

  • 最近,南京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鸭血粉丝汤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开会,讨论注册“南京鸭血粉丝汤”集体商标;今年春天,由莆田市鞋业协会申请注册的“莆田鞋”图形集体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有效期至2032年2月27日。

    弄潮互联网老字号开启新征程—福建莆田方家铺子的品牌升级之路入图
  • 福建复茂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食品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5日,地处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公司前身是复茂饼家,于二十世纪初由郭诚猷先生创立于福建省莆田市,至今已有百年历史,是一家以专业制作“汉式糕点、西式点心”而远近闻名的“中华老字号”烘焙企业;荣获“全国十佳饼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等几十项省市、国家级殊荣。现因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

  • 机械设备相关的产品种类丰富,样式繁多。它们的功能也是各具特色。产品可以分为:工业机械设备,农业机械设备,食品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加工行业机械设备,运输行业机械设备等等。对于普通的机械设备来说,商家往往会在设备的外表,进行机械设备商标的喷涂工作。

  •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我省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情况的通报》,福建省有6个案例入选,其中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提报的《弄潮互联网老字号开启新征程—福建莆田方家铺子的品牌升级之路》入选全国企业经营类优秀案例。这是对方家铺子品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力认可,也是对方家铺子持续专注品牌化经营的肯定。

  •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我省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情况的通报》,福建省有6个案例入选,其中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提报的《弄潮互联网老字号开启新征程—福建莆田方家铺子的品牌升级之路》入选全国企业经营类优秀案例。这是对方家铺子品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力认可,也是对方家铺子持续专注品牌化经营的肯定。

  • 《食品药品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商家认为徐女士是知假买假的抗辩没有任何法律基础,故徐女士有权利主张赔偿。再次,市监局的执法程序合法,其出具的鉴定报告足以说明涉案五粮液非正品。商家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有义务向徐女士提供符合标准的五粮液,现因商家提供了假冒注册商标的五粮液,导致徐女士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公司创始于2006'>2006年,公司秉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现代化管理为依托,发展成为一家致力于研发制造健康美味的速冻调理肉制食品的企业;在国内餐饮业享有盛誉,公司分别荣获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科技型企业、省级龙头企业称号、与福建省高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诚味现为“莆田学院实习基地”“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实践基地”。

  • 故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解除,商家有义务退还徐女士的购货款31860元。但,法院同时认为,符合10倍赔偿的前提是涉案的五粮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注册商标并不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徐女士作为举证责任方,其提供的鉴定报告只是证明涉案五粮液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但无法证明涉案五粮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因其举证不能,所以未支持其10倍赔偿的请求。但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为客观事实,不能无视。该行为实际系消费欺诈。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故法院最后判决商家退31860元,同时赔偿95580元。朋友们,你们如何评价本案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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