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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落实信息公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46:11
  • 摘要

    1、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落实信息公示义务的要求: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网店,往往会应平台监管要求,上传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销售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网店若未及时上传变更后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则有可能面临处罚风险。

  • 1、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落实信息公示义务的要求: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网店,往往会应平台监管要求,上传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销售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网店若未及时上传变更后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则有可能面临处罚风险。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落实信息公示图
  • 在小红书、淘宝等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记者也看到,许多彩色隐形眼镜销售店铺也将“彩色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持证经营”等提示语和高清经营许可证图片放在网店首页醒目处,供消费者查询。一些入驻平台的网店,如唐掌柜正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店,还公示了在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医疗器械作为网店最难入的类目之一,在很多平台都无法入驻,那么快手小店也是如此吗?快手小店医疗器械类目入驻的标准是什么?

  • 三是完善服务指导机制化解风险。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抚州市MAH平台建设方案》,充分调动现有医疗器械企业的研发创新积极性,激发内在潜能,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技术支撑等全方位的服务,引导企业在投产之前就规范管理,化解医疗器械风险。

  • 案情2022年2月,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可疑情况通报,对贵州启聪听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通过美团APP注册网店,在网上经营医疗器械,未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在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网上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1/2)检测试剂盒,涉案货值金额2395元。

  • 莆田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天猫等平台网店销售的商品页面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药品的违法广告'>广告,违反了《广告'>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和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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