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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14:25
  • 摘要

    按照《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时,应当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转让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号及转让双方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并加盖双方印章。同时还应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 按照《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时,应当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转让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号及转让双方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并加盖双方印章。同时还应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商标转让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图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再次,如果在同种商品上注册了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要一并转让,并且,要转让给同一个人。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如果这近似商标被不同的市场主体掌握,消费者可就分不清谁是谁啦!那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怎么办?那商标局就会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不予核准。

  • 如果名下有近似商标,那就必须要一起售卖的,商标局有规定,在转让的时候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要一并转让,但具体属不属于近似商标这个要等商标局审核的时候才能明确知道。

  • 除了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卖方)和受让人(买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买方)办理,转让人(卖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 新时代专利商标代理认真对待每一个客户,我们不用口头语言来吹捧我们的优秀,成百上千的案例,见证着我们成长。对商标局驳回转让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转让的,移交商标局办理。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如果没有权利人提出异议,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发放转让注册商标证书,证书上的日期就是转让日期。

  • 注意事项:已经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刻办理转让手续。注册的商标属于多人共有时,要转让必须得到每个人的同意。相似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需要注意商标的有效期。

  • 最后,审查合同,约定责任。如商标局没有同意转让怎么办?转让中或转让刚完成,商标就被提出了撤三、被提出了无效宣告怎么办?是否退款,退多少?如果后期以绝对理由被提出无效怎么办?这个要在合同里详细约定,避免到时起纠纷。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2)继受取得,即通过转让或继承等方式获得他人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此类取得,又分为商标转让和商标移转两种方式。

  • 但是,商标只有一个权利,也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既然如此,自然也就不存在分割转让的问题了。那么,商标转让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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