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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52:07
  • 摘要

    3为了确定是否发生侵权,需要仔细分析具体的专利权利要求和涉嫌侵权的产品。该分析将考虑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外观设计与涉嫌侵权的外观设计之间的相似性,以及任何潜在的侵权抗辩,如现有技术或非侵权

  • 3为了确定是否发生侵权,需要仔细分析具体的专利权利要求和涉嫌侵权的产品。该分析将考虑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外观设计与涉嫌侵权的外观设计之间的相似性,以及任何潜在的侵权抗辩,如现有技术或非侵权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图
  • 我国专利法认定侵权的比较对象,是专利与被控侵权设计的比对,如果被控侵权设计与专利构成相同或近似,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设计构成侵权,如果不相同也不近似,则不构成对专利的侵权。而自己持有在后的专利,一般不能作为抗辩不侵权的理由。

  • 根据已有消息来看,华为起诉小米侵权的四个专利中,1号和2号和无线通信技术有关,涉及4G/LTE技术,对比华为拥有的专利来看,小米确实存在侵权。

  • 综上所述,在专利侵权认定中,关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确定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认定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规则不同。然而,在确定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认定与外观设计专利的认定相同,因而,在确定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这一部分,本文也选用了部分外观设计专利案例进行解析。

  • 对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在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一般会适用以下判定规则:1.审查涉案专利的有效性。2.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3.确定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4.确定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具体分析如下。

  • 专利法规定了侵犯专利权的诉前临时措施制度,用于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发生或者侵权后果恶化,如行为保全、证据保全以及财产保全等措施。

  • 广州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关于赔偿数额,鉴于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根据查明的事实,综合考量涉案专利的类型、优北罗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原告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等因素,全额支持了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额。

  • ▲参与办理了网路插头、保温箱、不锈钢浮盘、书架、纹身机、塑料袋包装机、警灯、太阳能电池功率测试方法、无线表决系统等多种类型专利侵权和权属纠纷;同时办理了多件商标侵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及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政查处案件;办理了多件专利无效请求及答辩案件,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诉讼和专利无效经验。

  • 当发现市面上出现侵权产品或侵权行为时,专利权人通常可以采用通知警告、谈判和解以及行政投诉等手段进行维权,如果上述手段无法充分保障权利,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启动和做好一个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应当注意以下流程和环节。

  • 在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第四次修订加大对专利侵权的赔偿力度,完善举证责任,完善诉前行为保证措施,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新增诚实信用原则,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有关条款。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增加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等。

  • 现有设计抗辩指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设计采用的是先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设计方案,那么也不会构成对专利的侵权。

  •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利侵权中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在专利权人作为原告方提起专利侵权之诉后,被诉侵权方通常会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在并行的专利侵权诉讼程序和专利确权程序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即:在侵权诉讼程序中,专利权人为使侵权成立,通常会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扩张解释,而被诉侵权方则通常会对权利要求进行限缩解释来进行不侵权抗辩;而在确权程序中,双方的观点通常又会互相调换位置,专利权人极力通过解释来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保住专利权,而被诉侵权方(无效宣告请求人)则为了能无效专利权而又极力解释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如前所述,禁止反悔原则规制的正是专利权人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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