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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烈酒市场分析报告:中国依旧是烈酒消费大国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48:28
  • 摘要

    里斯战略定位咨询发布《2020中国烈酒市场分析报告》中显示,国内烈酒消费与国外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中国的烈酒市场中,白酒消费占比96%、洋酒消费占比4%左右。在白酒消费的带动之下,中国依旧是烈酒消费大国。

  • 里斯战略定位咨询发布《2020中国烈酒市场分析报告》中显示,国内烈酒消费与国外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中国的烈酒市场中,白酒消费占比96%、洋酒消费占比4%左右。在白酒消费的带动之下,中国依旧是烈酒消费大国。

    2020中国烈酒市场分析报告:中国依旧是烈酒消费大国图
  • 未来五年,主要烈酒品类全球销量将继续增长,其中,美国、印度等主要烈酒市场规模更将保持快速增长。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烈酒消费大国,2019年烈酒消费额约6000亿人民币,占全球销售额的22%,消费量约52亿升,占全球烈酒市场的近四分之一。然而,白酒占据国内烈酒市场的96%,但在国际市场占比仅为1%,白酒国际化挖掘潜力巨大。

  • 在中国市场中其实有着烈酒消费基础,只不过国内消费者在选择烈酒时大多是白酒。至于其他烈酒产品,如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朗姆酒等则处于选择时的次要地位。

  • 俄罗斯有伏特加,苏格兰有威士忌,墨西哥有成名悠久的龙舌兰。在烈酒这个领域,前面那三位都称得上是小弟。从酒精度来看,一般西式烈酒保持在40度至45度左右,超过50度的烈酒都算是凤毛麟角,而中国的高度白酒超过60度都不少见。因此别看俄罗斯人挺能喝的,让他和东北人整半瓶白酒,估计一会儿就歇菜了!

  • 目前白酒的核心人群仍是40岁至60岁的男性。或许这种中国传统烈酒面临的更大威胁,可能是我们这代人并不是特别想延续父辈们的酒桌文化。

  • 主要是受国内饮酒文化和饮酒习惯的影响,白酒在国内的认知和喜爱程度较高。而且在中国大多数消费者的认知中,烈酒可能只分为白酒和洋酒,对于除白酒以外的其他烈酒产品,缺乏明确的品类认知,只是对一些洋酒品品牌有着一定认知。

  • 据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即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同类混淆禁止”保护,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跨类混淆禁止”保护。

  • “我其实喝过不少白酒了。但坦白说,五粮液并不是我喜欢的白酒风格。它的香型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还是会有些不习惯。当然,不习惯的还有白酒的高酒精度以及中国人喝白酒的方式——用很小的杯子反复敬酒。”CassidyDart指出,抛开味道,白酒的饮用方式和西方人喜欢小口慢饮其他烈酒的文化几乎是背道而驰,尽管他们也爱用烈酒与其他饮料调配成各种口味的鸡尾酒,但用白酒做鸡尾酒也没有那么好融合。

  • 一、行政保护:根据中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前提情形是:保护

  • 企业所申请注册商标含有“中国”、“国”字,商标局大多予以了驳回,不予核准注册。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商标局核准了注册商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都是国资委直接管理下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其所标示商品的误认,不会有损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或产生其它不良影响,因此得到了商标局的核准注册。

  • 对第二款中的“驰名商标”,此次修改删除了现行《商标法》相应条款中的“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就是,该款中提到的保护范围已扩大到“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国际市场还有大片蓝海等待中国白酒去开发。国际葡萄酒及烈酒研究机构IWSR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白酒产量占全球烈酒产量近半,但出口仅占0.22%。走出全球最大的白酒消费市场中国,白酒在海外的存在感微乎其微,但同时也意味着广阔的国际市场有巨大的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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