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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侵权商标“嗨吃家”与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46:21
  • 摘要

    本案整体案情并不复杂,但却折射出当前国内企业,尤其是一些传统行业公司(与金融、互联网行业公司相比)对“企业字号”、“商标”认知、保护意识的严重不足。这与“企业字号”、“商标”的构成、功能上存在近似有密切关系,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注册登记使用汉字,根据《商标法》规定,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实践中多数商标为文字商标少。而企业字号、商标登记管理、授权机制的分离,增加了两者冲突的频繁发生。

  • 本案整体案情并不复杂,但却折射出当前国内企业,尤其是一些传统行业公司(与金融、互联网行业公司相比)对“企业字号”、“商标”认知、保护意识的严重不足。这与“企业字号”、“商标”的构成、功能上存在近似有密切关系,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注册登记使用汉字,根据《商标法》规定,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实践中多数商标为文字商标少。而企业字号、商标登记管理、授权机制的分离,增加了两者冲突的频繁发生。

    被控侵权商标“嗨吃家”与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图
  •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注册商标上添加具有显著性的文字和拼音,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改变后的商标为一件新商标,使用该商标时标注注册标记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该局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 此外,部门规章对其他特殊商品也有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如原农业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四角,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标签面积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

  • 某管理公司认为,在文字构成和读音上,被控侵权商标“嗨吃家”与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嗨吃惑”“嗨吃客”“嗨呢家”均为三个汉字,文字和读音近似;在文字含义上,被控侵权商标“嗨吃家”与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均是臆造词,前两个字“嗨吃”,第三字分别为“家”“客”,第三个字容易使人产生类似联想;从知名度角度来看,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嗨吃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足以达到混淆的程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目前,各国商标法一般都有商标应按注册样本使用的规定。我国《商标法》及其细则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之所以要求注册人应严格按注册样本使用商标,原因主要有两个:是商标专用权是依法限定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商标所有人不按注册样本使用商标,实际上是超越了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同时,这种使用对竞争企业和社会公众均是一种欺骗。

  • 如,经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核准的注册商标,文字和图案原本上下组合,但注册人实际使用时,将其改为左右组合,甚至将文字和图案分拆开使用;或者文字和图案原本是左右组合,但是实际使用时,将其改为上下组合。这种使用方式,在撤三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中,很可能不能被视为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则有可能被视为不规范使用。

  • 此外,部门规章对其他特殊商品也有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如原农业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四角,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标签面积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在使用商标时,我们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当时批准的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更改商标的文字和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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