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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05:24
  • 摘要

    因为餐馆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大牌档”及线上有类似宣传标识,安徽省原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安徽合淝大牌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拥有“大牌档”“南京大牌档”商标权的南京大惠(下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

  • 因为餐馆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大牌档”及线上有类似宣传标识,安徽省原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安徽合淝大牌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拥有“大牌档”“南京大牌档”商标权的南京大惠(下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图
  • 判决书下达后,“合淝大牌档”连锁餐厅负责人之一、合肥金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先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结果,我们感到非常无奈,我们有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淝大牌档’商标注册证,我们店已经营八年多,各种证照均齐全,现在起诉我们商标侵权,说我们饭店名字里含有‘大牌档’这三个字,对此我们感到不能接受。”

  • 因为餐馆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大牌档”及线上有类似宣传标识,安徽省原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安徽合淝大牌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拥有“大牌档”“南京大牌档”商标权的南京大惠(以下简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侵权。

  • 小菜园”是一家知十象牌餐饮店,该品牌系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徽“小菜园”公司)所有。去年,安徽“小菜园”公司将寿县一家“小菜园”餐饮店告上了法庭,认为后者侵害了商标权。近日,淮南市中院公布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寿县“小菜园”饭店在其店面门头上突出使用“小菜园”标识,与涉案商标“小菜園”、“小菜园”图文商标构成近似和相同,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其行为构成侵权行为,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一次性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

  •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南京大牌档”系南京大惠公司旗下的品牌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自身的独特的经营模式和装潢风格,在餐饮业享有一定的美誉度,得到了社会好评。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孙大大排档在经营“芜湖大牌档”饭店的过程中,未经南京大惠公司授权许可,在其饭店的菜单、餐具等经营用品上,使用了商标,在其招牌和店内经营用品、宣传上使用了“大牌檔”、“大牌档”文字。商标经比对属相同,且使用商品为同种,侵犯了南京大惠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孙大大排档也并无证据证明其可以免责,故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应赔偿南京大惠公司经济损失和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除一审查明的事实外,本院二审另查明,嗨吃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嗨吃家公司于2020年6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嗨吃家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申请了大量“嗨吃”系列商标,部分获准注册的商标被案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等原因申请撤销。

  • 2022年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地理标志作为促进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从地理标志商标建设、培育和保护入手,着力挖掘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省域特色、产业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截至2023年1月31日,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9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70件,占西北五省地理标志商标总数的,位居西北第一,全国第13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联合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严厉整治,其中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15];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修订商标书式,增加代理机构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承担信用管理失信惩戒等相应不利后果的承诺[16];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17];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工作组入驻平台型商标代理机构加强监管[18];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19]等一系列措施。

  • 2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地理标志作为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从地理标志商标建设、培育和保护入手,着力挖掘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省域特色、产业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截至2023年1月31日,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9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70件,占西北五省区地理标志商标总数的,位居全国第1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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