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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6:37:10
  • 摘要

    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汉台区法院已于近日依法宣判,认定被告人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李某赔偿销毁涉案物品所需费用60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600元,二名被告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 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汉台区法院已于近日依法宣判,认定被告人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李某赔偿销毁涉案物品所需费用60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600元,二名被告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图
  • 2022年12月8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李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人朱某某、李某赔偿销毁涉案物品所需费用60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600元,二名被告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 在姜淑珍的带领下,顺义区检察院围绕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确立了网络犯罪检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检察、科技赋能等重点培育项目,办理的全市首例异常交易虚拟货币“洗白”电信诈骗赃款案、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重溯源治理,今年上半年在河湖保护、市容环境等领域办理了4件涉农村污水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 通过加强情报合成中心、反诈侦查中心建设,强化数据赋能、市县拉动、警种协同。连日来,南平市公安局连续破获多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特大假冒知名茶企注册商标案等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共打掉涉恶集团、团伙11个,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肯定。

  • 磨亮破案尖刀,坚持案件不分大小,做到现场必勘,线索必追,全力侦破。年内,破案数、抓获数同比分别提升68.2%、54.5%。先后侦破沿湖路边下水井盖被盗、多家农户农作物被盗等一批侵财案件;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毒品违法犯罪取得突破;破获系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打掉犯罪团伙3个,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厅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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