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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6:21:27
  • 摘要

    江中的“猴姑”商标又上热搜了!近日,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 江中的“猴姑”商标又上热搜了!近日,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图
  • 商标局审查认定,被异议的商标与“特斯拉”商标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且二者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在使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最终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 看了一圈,被回答问题的答案给震住了,现在张口即来的大聪明是越来越多了。新闻上明明写的是,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食疗)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 商标的本质在于区别开公众市场上的其他商品,使商品具有显著特征。公众物品在不违反《商标法》中规定的不能注册成为商标或不能获得注册商标的情形,方可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几种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

  • 编者按:7月30日,河南省商标协会召开专题理事会,围绕河南商标品牌发展现状,研讨如何发挥协会参谋和智库作用,加强会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助推地方商标品牌经济发展。

  •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上在功能、用途、服务渠道等方面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全部都是酒类,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应属类似商品。

  • 近日,河南漯河一食品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索赔50万元。

  • 近日,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中食疗”)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江中食疗在起诉状中称,江中集团研制出猴头菇饼干,取名“猴姑”饼干,商品获市场认可,猴头菇饼干或猴姑饼干已与江中集团形成了唯一、稳固的联系。

  • 为什么近几年一些大火的词都会去注册商标,比如像河南电视台成功注册唐宫夜宴商标刘强东妻子章泽天成功注册多个商标,涉及奶茶妹妹、奶茶宝宝、奶茶宝贝等,还有像前几天,海克斯科技火了后立马就出现一堆商标注册

  • 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而便于识别,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禁注性”标志,即所申请注册的标志不属于以下情形:①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④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 “憨半斤”商标被异议案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字不差,答辩难度可想而知。但是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生产领域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针对这一点进行突出答辩,使申请人的商标异议答辩获得胜利。

  • 据报道,近日,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食疗)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 (6)尽管有第(5)款的规定,任何人如将注册商标或与某注册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应用于或安排将该等商标或标志应用于拟用作下述用途的物料上——

  • 7月28日,在全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局长高级研修班上,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领导强调,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下半年的工作,就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层面上,就提到商标工作,要助力品牌经济发展。实际上,这也给咱们协会的发展指明了一个方向,因为商标注册申请实际只是一个阶段的工作。商标申请注册下来后,商标要发展好,就要和品牌结合起来,要把商标发展成品牌,要得到市场的认可,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所以说,商标协会的工作不能只是局限于商标方面,要往品牌方面延伸和扩展,要通过助推河南商标品牌经济的发展,推动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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