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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6:00:54
  • 摘要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六洲酒店提出的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主张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三被告对此亦予以认可,因此一审法院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裁判。

  •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六洲酒店提出的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主张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三被告对此亦予以认可,因此一审法院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裁判。

    一审法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图
  • 14.丽枫舒适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徐州云龙区丽沨酒店、徐州鲁商众投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7月7日上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某某酒店诉某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后,铜仁市法院受理及开庭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使用世界杯无形财产仅用于说明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能够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配套,或是为了传递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商标权人时不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如说明其提供的服务是代购卡塔尔世界杯门票、代订卡塔尔世界杯场地附近酒店等;或者说明其售卖的纪念品是商标权使用权人生产的。

  • 近日,上海知产法院对上诉人某酒店、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

  • 44.丽枫舒适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徐州云龙区丽沨酒店、徐州鲁商众投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适用举证妨碍制度确定赔偿数额的司法路径

  •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被上诉人君临酒店未向法庭提交答辩状,但在庭审时答辩称本案是关于侵犯商标权的案件,而上诉人未举示其公司被重庆市商委处罚的假酒的商标,无法判定其公司销售的酒侵犯了上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君临酒店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要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王先生在西安红十字会街经营一家烟酒店,该店经营面积共30平方米。恒安公司也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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