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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宣判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5:30:01
  • 摘要

    维景智能设备技术有限是一家从事现代楼宇遮阳系统的引进、研发、设计、制作安装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遮阳帘。主要产品有电动窗帘、电动卷帘、电动百叶帘、电动遮阳帘、电动遮阳棚、户外百叶等电动智能遮阳设备。总部坐落于天津津南区双港工业园鑫港号路9号。在建筑遮阳领域,维景智能已经积累了长达十年的专业经验,并顺利通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商标,在这期间,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改制,我司已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我们一直致力于现代遮阳系统的研究与实践,借助现今技术,为现代建筑提供全方位的、的遮阳解决方案,并始终朝着节能、舒适、时尚的方向发展。

  • 维景智能设备技术有限是一家从事现代楼宇遮阳系统的引进、研发、设计、制作安装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遮阳帘。主要产品有电动窗帘、电动卷帘、电动百叶帘、电动遮阳帘、电动遮阳棚、户外百叶等电动智能遮阳设备。总部坐落于天津津南区双港工业园鑫港号路9号。在建筑遮阳领域,维景智能已经积累了长达十年的专业经验,并顺利通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商标,在这期间,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改制,我司已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4001环境体系认证。我们一直致力于现代遮阳系统的研究与实践,借助现今技术,为现代建筑提供全方位的、的遮阳解决方案,并始终朝着节能、舒适、时尚的方向发展。

    全省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宣判图
  • 故意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品牌,突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容易误解相关公众;复制、复制、翻译他人注册的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作为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误导公众可能会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域名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文本。通过域名交易相关商品的电子商务很容易误解相关公众。复制、复制和翻译其他未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商标作为同一或者类似商品,容易引起混淆;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记者青海省检察机关获悉,近期,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全省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刘某某、马某某、唐某某等25案28名被告人分别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一年至四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并在青海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 日前,由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提起的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刘某、马某、唐某等28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计承担惩罚性赔偿金4200余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并在青海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经了解,目前,该系列案被告人已上缴惩罚性赔偿金600余万元,因疫情原因,尚未全部上缴完毕,该院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执行情况。

  • 5.封箱过程:机器整体和零件检查无误到得到客户允许,将木箱包装的墙板按先后顺序组装起来,将谏板封好。产品本身通用的名称和外形。直接表示产品的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质量、价值等名称或图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违背或道德的文字图形或标识。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扩大宣传达室并带有欺骗的文字、图形、带有性的文字、图形。该基础的主要功能是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可以很容易地识别货物。

  •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11月16日从我省检察机关获悉,近期,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全省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刘某某、马某某、唐某某等25案28名被告人分别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一年至四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并在青海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 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因故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这种行为属于间接侵权,事实上助长了直接侵权的发生。7.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显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为了充分保护注册商标,有必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新时代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周到,收费合理,热忱欢迎新老客户,来人来电,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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